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视打点局关于不及格食品核查处理环境的告示(五十九)
关于应荷菊不及格核查处理环境告示如下:
一、应荷菊策划的肉鸡
(一)抽检根基环境。
食品名称:肉鸡;购进日期:2020-09-18;抽样日期:2020-09-18;抽样单编号:SC20331000313231894;检讨结论:经抽样检讨,融易资讯网(ironge.com.cn)动静,多西环素项目不切合GB 31650-2019《食品安详国度尺度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结论为不及格;
(二)观测处理惩罚环境:黄岩区市场监视打点局于2020年10月29日将《检讨陈诉》送达该单元,奉告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物举办召回,查找不及格原因,当即整改。
(三)产物节制环境:经观测,当事人于2020年9月18日共购入肉鸡5kg,,至案发全部销售完,由于销售工具不确定,无法召回。
(四)违法行为查处环境:因当事人推行了进货磨练等义务,有充实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切合食品安详尺度,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抉择免予惩罚。
(五)原因排查及整改环境:经对不及格原因举办阐明排查,无法查清导致产物不及格的原因。责令当事人当即遏制购进该来历的肉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