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犯科集资的资金,以更高利钱转借他人赚取息差。克日,安徽省利辛县法院果真开庭审理高某良涉嫌犯科接收公家存款一案,现已审结生效,高某良因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责令退赔72名集资参加人经济损失总计人民币1213.5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期间,高某良在老婆周某美(另案处理惩罚)的协助下,采纳本人出头或他人先容借钱的方法,以1分至2分的利钱向利辛县张村镇、汝集镇、纪王场乡等地住民72人犯科接收公家存款人民币1473.73万元,并将犯科接收的资金转借给他人赚取利钱差额。依据相关借单、审计陈诉、证人证言及高某良供述,高某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为人民币1213.5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良犯科接收公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庞大,其行为已组成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利辛县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的罪名创立,合用法令正确,予以支持,按照被告人犯法的事实、性质、效果及对社会的危害水平等情节遂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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