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人李某国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梅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被告人杜某臣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公安构造已查封的疾驰C200L牌轿车一辆依法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李某国、王某梅在一审讯断后不平,二审维持原判!
一、被告人李某国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梅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被告人杜某臣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公安构造已查封的疾驰C200L牌轿车一辆依法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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