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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监局龙岗监管局宝龙所不作为

2024-03-06 14:06 浏览:

1,本人于2023年4月12日在阿里巴巴网购平台购买价值229的投影仪一台,在9月30日出现故障,商品出了问题一直联系不上商家处理。

2,于是在11月30日通过拨打电话向深圳市市监局举报商家,我主动询问了要怎样获得该举报的处理结果,工作人员的回复是等待通知结果,在12月11日我的投诉结果直接是不通过,不受理,融易新媒体消息,原因是没有证据。期间等待11天并没有接到电话或者要求我提供相关投诉证据的信息。

3,在12月10日我通过12135小程序再次举报商家,并上传了八张附件信息,在2024年2月27号得到举报结果:“因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末能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特此告知。”

4,在商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我通过向市监局举报,长达四个月的时间,深圳市市监局龙岗监管局不作为,本人一直是一个等待的状态,并没有收到任何调解信息,处理办法,市监局单方面通知我不受理或者终止调解,消费者权益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