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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零钱被冻结

2024-03-04 21:39 浏览: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冻结微信支付


本人在2023年11月23日 10点30分左右发现提示微信支付被限制。


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融易新媒体消息,文书编号:(2023)冀1026财保801号


但本人未收到任何裁定书,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无法法院联系电话。本人日常生活离不开微信,限制之后无法正常生活。


一、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0316-5280190),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然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


二、本人通过0316-114查询到0316-5280190并非文安县人民法院电话。


三、本人在河北省人民法院网、阳光执行上并没有查询到编号(2023)冀1026财保801号保全文书。


四、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河北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


五、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原因下直接异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河北文安县。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文安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并且已严重影响本人基本生存保障。

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