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主页 > 维权快讯 >

黑幕曝光:“永春堂福斛”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 主犯均是崀霞公司传销人员

2022-04-29 11:25 浏览:

连年来,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传销案件时有产生。譬喻,有隆力奇“经销商”特大传销案、“权健”特大传销案、“华林酸碱平”特大传销案等等。2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法院也对外披露了一起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的传销案的讯断书。

鹰鉴在该讯断书上看到,朱孟菊等三名被告人以“永春堂福斛国际直销”的名义,以拉人头、高额回报的方法,融易新媒体,引诱临沭县3000余人参加传销勾当,涉案金额高达6千余万元。

鹰鉴获悉,2015年以来,,原湖南崀霞公司传销人员汪某远、谢某峰、宋某元三人在崀霞公司封锁后,在微山创立了山东福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斛公司),汪某远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创立后,福斛公司套用湖南崀霞公司的传销模式,搭建了福斛公司“会员购物商城”会员打点系统平台,开始销售荷叶苶、绞股蓝、铁皮石斛等产物。

福斛公司的会员共有十个级别,自下而上别离为普通会员、一级署理、二级署理、县级署理、市级署理、省级署理、一星董事、二星董事、三星董事、荣誉董事。

介入者需要消费3600元购置福斛公司一单产物成为会员,每位会员有相应会员账号,然后可以成长两条下线会员,每一条下线的业绩均到达划定的数额或级别才气进级。

别的,福斛公司还通过配置消费高额返现、积分兑换嘉奖等制度,勉励和促使会员不绝成长新会员。

2016年11月8日,福斛公司与具有直销策划许可证的山东永春堂团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堂公司)告竣相助协议,福斛公司在交纳100万元市场运作担保金及每月付出60万元的平台运作打点费后即以“永春堂福斛国际”直销为名,建造宣传标识和宣传资料,对外销售永春堂系列产物,操作永春堂团体总部运营中心集会会议室多次举行集会会议培训等勾当,永春堂公司凭据福斛公司“会员购物商城”会员打点系统平台中的订单信息向缴纳用度的会员寄送公司产物。

期间,汪某远、谢某峰、宋某元等人在山东泗水、临沂、江苏等地通过组织召开创业说明会、培训会、促销会、招商会等形式举办会合宣传和培训,会员成长地区、层级和人数迅速扩大。同时,为分流资金,还操作汪某远、谢某峰等人的银行帐号收取会员用度。

从2015年10月起,被告人朱某菊、高某娟、高某荣等人,以福斛公司、永春堂福斛国际的名义,以购置商品等方法得到插手资格,并凭据必然顺序构成层级,直接可能间接以成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可能返利依据,引诱临沭县3000余人参加传销勾当,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

截至2017年7月,福斛公司成长会员24799名,遍布山东、江苏等多地城乡,收取会员费2.13亿余元,付出会员返款1.84亿余元。个中,朱某菊成长下线3940人,提现152万余元;高某娟成长下线1616人,提现50万余元;高义荣成长下线500人,现20万余元。

2020年1月3日,临沭县查看院以告状书指控上述三名被告人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向临沭县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合用浅易措施果真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后法院认为,上述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得罪刑律,均组成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公诉构造的指控创立,本院予以支持。并依拍照关法令的划定,别离判处缓刑四年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惩罚金40万元到6万元不等。同时,依法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充公,上交国库。

别的,鹰鉴还相识到,2019年1月30日,汪某远、谢某峰、宋某元三人因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被被泗水县人民法院判处六年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八万元到三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