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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黄酒抽检不及格被罚款50000元

2022-01-14 22:12 浏览:

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黄酒抽检不及格被罚款50000元

   2022年1月12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视打点局宣布关于不及格食品核查处理环境的告示(2022年第2期)。据告示,近期国度市场监视打点总局抽检发明的不及格食品涉及该市2家企业。个中,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005132839的黄酒核查处理环境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005132839的黄酒核查处理环境

  (一)抽检根基环境

  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切合食品安详国度尺度划定。

  (二)出产策划环节核查处理环境

  诸暨市市场监视打点局依法于2021年10月29日向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802100001563的检讨陈诉,,并举办了现场查抄,融易新媒体,发明与抽检不及格同批次的产物14瓶。经核查,当事人绍兴市越秋酒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划定,属出产不及格食品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划定,责令纠正,并抉择惩罚如下:告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详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划定,抉择惩罚如下:1.充公上述出产日期为2021年08月01日的乌衣红黄酒14瓶;2.充公违法所得2051元;3.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