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查看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组织、率领传销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6月份以来,.某投资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以成长下线会员获取返利为目标,实施网络传销,涉案人员涉及江苏、新疆、辽宁、安徽等多个省份。
该传销组织没有实际策划勾当,要求介入者缴纳用度、注册账号,得到插手资格,通过成长下线会员获取高额回报,,包罗静态红利、动态佣金。
个中静态红利为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凭据必然比例返还的红利。
动态佣金为投资者成为会员后,可以举办普通署理的注册,署理号注册完成之后就可以成长会员,按照成长的会员以及本身的投资金额成为一级署理、二级署理、三级署理、四级署理、五级署理以及终极署理。
每级署理收取下级会员的佣金,级别越高佣金越多,最高可以拿到下线25代的提成,提成资金比例为1%至50%不等。
2016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某在.周某某”(另案处理惩罚)的先容下插手该传销组织,先后成长刘某某(已讯断)等人员介入,为4级以上署理,成长下级会员7层级300余人,建设微信群,群成员260余人,用于对参加该传销组织的人员举办打点,宣传。共计赢利人民币74.73万元。
2021年1月11日,被告人李某某被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身的犯法事实。
查看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介入者以缴纳用度的方法得到插手资格,并凭据必然顺序构成层级,直接可能间接以成长人员的数量、缴纳的投资额作为计酬可能返利依据,引诱介入者继承成长他人介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得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划定,犯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该当以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