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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监局 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原因的通报

2023-08-26 09:00 浏览:

近期,海南省市监局组织抽检饮料、豆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饼干、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糖、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蛋制品共28大类食品共46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固体饮料中蛋白质、淀粉及淀粉制品中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微生物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办,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情况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办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原因通报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琼中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凯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红薯淀粉(食用甘薯淀粉)(分装)(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23-02-12),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南福沃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华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分装)(生产日期:2023-01-06,规格型号:200克/袋),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陵水椰林陵城开忠菜摊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海口琼山区菜篮子环湖便民店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昌江石碌郑伟玲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文昌清澜春叶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融易新媒体消息,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澄迈老城开清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定安定城陈亚奋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三亚汽车站市场林吉清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东方八所卢春秀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