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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眷】杨红岩上诉称“微课传奇”不是传销二审发布了讯断书

2021-05-29 08:09 浏览:

3月18日,“微课传奇”特大传销案在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鹰鉴了解到,一审期间,杨红岩等15名被告人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审判决认定:2017年12月,被告人杨红岩伙同被告人周某、倪某志、姜某、王某辉、刘某伟、王某在济南市成立龙智公司,于2018年1月推出“微课传奇”APP项目。

消费者购买“微课传奇”VIP会员后可以观看APP内的视频,包括岩讲智慧、家庭教育、智慧超市等课程,使用手机下载“微课传奇”APP后使用手机号注册就可以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免费观看七天APP内的所有视频,七天后如果需要继续观看视频内容需充值365元/年成为VIP会员。

龙智公司以“互联网+家庭教育”“一起学习、一起创业、一起看世界”等为宣传口号,刻意夸大VIP会员卡市场前景,以推销VIP会员为由,要求参与者交纳2万元、20万元(后上涨至21万元、22万元)等高额费用获得“总代”、“分公司”等资格,并设置“同级别推荐奖”、“不同级别推荐奖”、“优秀‘分公司’奖”、“对赌制度”等不同奖励制度,吸引“总代”、“分公司”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2018年上半年该公司设立“顾问”、“省代”、“总代”、“合伙人”四个代理商级别,“顾问”拿货门槛900元,“省代”拿货门槛5000元,“总代”拿货门槛1.6万元,“合伙人”拿货门槛8万元。下级在上级拿货,上级赚差价。

VIP会员推荐其他VIP会员可获得50元奖金;“顾问”、“省代”、“总代”、“合伙人”同级别推荐,被推荐人从推荐人的上级拿货,推荐人获得上级利润的50%作为奖金。低级别不可推荐高级别,低级别遇到大客户时必须自己升级会员级别才可以推荐。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9月份该公司设立“总代”、“分公司”两个代理商级别,,“总代”拿货门槛2万元。龙智公司管理“分公司”,“分公司”管理“总代”,“总代”必须从上级“分公司”购买VIP卡。

成为“分公司”同时赠送龙智公司线下服务,包括导师班七模块、领袖营、演说班等课程,成为“总代”赠送导师班一模块等课程。如果“分公司”要求退款,则需将已售出的每张VIP卡按照365元/张的价格及已经参加的线下课程的费用核减。

此时的奖金制度为同级别推荐奖、不同级别推荐奖、优秀“分公司”、对赌协议等制度。

2019年10月,龙智公司将对“分公司”的奖金制度修改为“分公司”得到第一代“分公司”货款30%的推荐奖;“分公司”和自己下线的“分公司”达到30个可以向总公司申请成立团队,通过考核的团队长可均分公司季度大盘业绩的5%;直接推荐三个“分公司”并销售1200张VIP卡的“分公司”可均分公司季度大盘业绩的3%。其他级别的推荐制度没有改变。

龙智公司在经营中以发展“分公司”作为主要活动,以高额返利和高附加值线下服务作为引诱,依据“分公司”推荐关系的先后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级“分公司”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分公司”交纳的费用作为返利主要来源,吸引参与者继续层层发展人员加入。

经鉴定,“微课传奇”VIP实际被使用数量占投放市场总数的3.228%;截至2019年10月29日,龙智公司共发展“分公司”级别代理商1895名,层级14层,收取传销资金2.58亿余元。

原审法院认为,杨红岩等15名被告人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购买“微课传奇”VIP会员卡而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7年6个月到缓刑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到5万元不等。

宣判后,杨红岩不服,以“龙智公司经营的“微课传奇”项目,为消费者提供了真实且与对价相符的线上课程、线下活动,没有骗取财物,不应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为由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查明后认为,杨红岩等人之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3月18日,二审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规定,驳回杨红岩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