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的吴先生与“杭州伊漫居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定制柜合同,优惠后共计18000元整。
吴先生表示,合同附件上写明了5个柜子投影面积、单价和优惠金额。前期支付了12400元,用于订单的生产制作,此后商家又单独上门测量了2次尺寸,但吴先生均不在场。
8月31日商家通知发货时,发了一份电子版价格表给吴先生确认,电子合同中总价变为18687元,总投影面积增大,原先合同里的优惠金额也取消了。吴先生不认可多出的金额,但商家表示上述电子版为最终方案及金额。
双发无法达成一致,吴先生拒绝支付尾款,商家则拒绝安装家具,合同无法执行。
吴先生认为商家在签署合同后加价,是“坐地涨价”的行为且因为商家未按合同执行,严重耽误了自己的装修计划。他的诉求是“杭州伊漫居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货退款,退款1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