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9 08:20:11 网贷
成为董事需要几多股份是没有一个详细的划定的,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楼主说一家公司拥有13.57%的股份,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可以自动成为公司董事吗?这个不能确定的。
假如公司不大,只有两个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就是86.43%,公司就设立三个董事席位,对应的第一大股东持股就可以占据3个董事席位,但假如设立的董事席位许多,好比有13个,那么就可以得到两三个董事席位。董事席位与绝对持股数量是不存在绝对关联度的,像格力电器持股分手,董事席位竞争也很剧烈,高瓴成本受让格力团体15%股份今后,董事会名堂会有所改变。珠海明骏提名三名董事候选人,河北京海包管投资有限公司大概会有两个董事,格力团体大概会有一个董事,格力团体持股只有3.36%也可以得到一个席位,董明珠持股0.74%,但可以成为董事长。
有的民营企业大股东持股比例很高,,部门高管尽量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可能持有少少的股份,可是大股东可以提名高管成为董事会成员,各人可以翻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有的董事会秘书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可是成为了公司董事。
任何人都可以接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吗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策划打点者没有重要的业务接洽或专业接洽,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定的董事。
什么人才气接受独立董事?
许多上市公司聘独立董事无形中晋升了公司形象,便于融资。接受独立董事的,多为社会名士,如专家学者、离任总裁、商界乐成人士等。他们眼界开阔,履历富厚,能为企业提出实用的发起。
详细任职条件如下:
(一)按照法令、行政礼貌及其他有关划定,具备接受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根基常识,熟悉相关法令、行政礼貌、规章及法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令、经济可能其他推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事情履历;
(五)公司章程划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购置的条记本电脑算不算公司资产
《中国证券监视打点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3条独立董事 必需具有独立性划定,在上市公司可能其隶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干系(直系亲属是指夫妇、怙恃、后世等;主要社会干系是指兄弟姐妹、岳怙恃、儿媳半子、兄弟姐妹 的夫妇、夫妇的兄弟姐妹等)人员不得接受独立董事。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小我私家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 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划定,关于董事费的征税 问题小我私家由于接受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酬金 所得性质,凭据劳务酬金所得项目征收小我私家所得税。
以上划定可以看出,独立董事差异于公司普通高层打点,是 一个高度独立于公司的外部监视体制。
独立董事人员不是任职于 公司的员工,其从公司取得的收入没有人为薪金,只有从事独立 劳务的董事费收入。
所以独立董事人员购置的资产不是公司资产,而属于小我私家资 产领域。
作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具有完全意志、代表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好处的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打点和策划勾当以及那些有大概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定的事物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判定的干系。它不代表出资人、打点层、股东大会、董事会任何一方的好处,因此会从企业自身出发,顾全大局,改变董事会决定一家之言的排场,并将最终给所有股东带来好处。
独立董事制度创始于美国。美国法学研究所发布的《公司管理原则》对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的界定是:与公司没有“重要干系”的董事。所谓“重要干系”是指董事在已往两年内是公司的雇员、董事是公司业务主管的直系亲属、董事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的高出20万美元的生意业务干系、董事是为公司处事的状师事务所或投资银行的职员等等,其寄义根基上与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相一致。
而在英国或英联邦国度,这些董事则被称为“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从世界范畴看,独立董事制度主要流行于英美这些并不设有监事会的国度,其监视用意很是明明。
独立董事一职要求的素质很是全面,海外一般都是一些退休的知名CEO,海内有些公司的独立董事也是行业里的技能权威可能知名流士,他们不单可以或许做出有代价的贸易判定,具有相当的企业和贸易阅历,并且要具有必然水平的教诲配景。
同时其职位的非凡性也要求独立董事具有独立的人格、威望及人文涵养。
所以说,独立董事第一要有独立品份;第二要有有代价的看法;第三可以或许有效地参加决定。独立董事假如程度不高可能是大股东的附庸,其看法就难以影响董事会,长此下去制度也形同虚设,最后酿成花瓶董事、人情董事。
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是率领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认真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陈诉事情;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策; (三)抉择公司的策划打算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补充吃亏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可能淘汰注册成本的方案; (七)订定公司归并、分立、改观公司形式,遣散的方案; (八)抉择公司内部打点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可能解聘公司司理(总司理)(以下简称司理),按照司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副司理、财政认真人、抉择其酬金事项; (十)拟定公司的根基打点制度; (十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集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