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题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河南成如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简称:《审查行政裁定书》)。
据《审查行政裁定书》显示,经审查,申请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以被申请人河南成如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拟定会员成长和层级计提法则,以多层级的方法成长会员并形成上下线,同时依据下线会员购物取得返利举办多层级计提的行为,属《克制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划定的组织筹谋传销违法行为。遂依据《克制传销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划定对河南成如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濮市监处【2021】第56号行政惩罚抉择书:1、充公违法所得人民币211,642.80元;2、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申请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于2021年4月16日将该惩罚抉择书送达被执行人。被申请人于2021年4月25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告状,,且暗示今后不回复诉。2021年4月28日本院裁定准许其撤回告状。
本院认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作出的濮市监处【2021】第56号行政惩罚抉择书认定被申请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实,措施正当,合用法令礼貌正确。被执行人暗示今后不回复诉该惩罚抉择书,但其在惩罚抉择书限按期限内未推行惩罚抉择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作出的濮市监处【2021】第56号行政惩罚抉择书,切正当令划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表明》第一百六十条的划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申请执行的濮市监处【2021】第56号行政惩罚抉择书,本院准予执行。申请人如不平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因涉嫌传销被冻结600万元
去年11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宣布题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河南成如祥商贸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简称:《审查行政裁定书》)。
据《审查行政裁定书》显示,经审查,申请人濮阳市市场监视打点局在查处河南成如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阿依达商贸有限公司、赵云晓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备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嫌传销资金,抉择向本院申请对上述被申请人的涉嫌传销资金举办冻结。
对被申请人河南成如祥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万(开户行:上海浦东成长银行郑州分行,银行卡号:76×××45)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对被申请人河南阿依达商贸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万(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银行卡号:15×××29)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对被申请人赵云晓的银行存款150万(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分行(支行),银行卡号:62×××43;开户行:中国建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嵩阳南路支行,银行卡号:62×××97)。
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
据天眼查APP显示,河南成如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2017年12月19日,注册成本为1500万,翟家玉接受法人、执行董事兼总司理,持股42%,张松建持股42%,赵云晓持股16%。另外,果真资料显示,河南成如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处华夏要地郑州,颠末多年的成长,现已成为一家集研发、销售、运营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